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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2012年11月第一批心理咨询二级综合评审答辩的通知

师大教科文 |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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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市关于2012年11月第一批心理咨询二级综合评审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我中心定于2012年11月18日组织今年下半年第一批师二级综合评审答辩,请您按照表格中的时间安排有序参加答辩。答辩地点安排在北京市商务管理学校远大校区(北京海淀区远大路29号),地图参见附件。

    注意事项:

    一、答辩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二、请您按照“到场时间”到达答辩现场备考,逾期半小时未到者视为放弃答辩。

    三、本通知中未涉及并且上传论文成功的考生,属于论文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答辩,该论文成绩将在统一公布成绩时公布。

    四、到达考场后请保持考场安静,不要影响其他考生答辩。答辩完毕后不要在考场周围逗留。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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