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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6年5月心理咨询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安排

师大教科文 |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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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师大教科文心理咨询频道为您提供"山东省2016年5月心理咨询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安排,师大教科文由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知,山东省公布了2016年5月心理咨询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安排,请山东省心理咨询

  【摘要】师大教科文心理咨询频道为您提供"山东省2016年5月心理咨询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安排”,师大教科文由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知,山东省公布了2016年5月心理咨询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安排,请山东省心理咨询考生认真阅读下文,了解心理咨询综合评审安排。

  

  鉴定方式(师大教科文心理咨询频道为您提供综合评审安排)

  2016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方式见附件1、附件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心理咨询2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级的综合评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的方式,论文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要求撰写,分别于5月21日和11月19日前提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心理咨询2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方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别于6月初和12月初公布心理咨询2级理论、技能成绩,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参加口头答辩。参加答辩的考生分别于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提交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案例报告1篇,个人成长报告或研究报告1篇,报告格式和内容按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心理咨询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综合评审文章撰写要求”撰写,口头答辩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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