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规范心理咨询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师大教科文 | 2020-11-06
咨询预约
【摘要】师大教科文心理咨询频道为您提供"河南省关于规范心理咨询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师大教科文由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获知,河南省公布了关于规范心理咨询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请
【摘要】师大教科文心理咨询频道为您提供"河南省关于规范心理咨询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师大教科文由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获知,河南省公布了关于规范心理咨询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请河南省心理咨询考生认真阅读下文,了解心理咨询考生电子照片信息。
最新资讯:
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机构)、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5〕143号文件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5〕65号)文件精神,适应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的需要,现就考生电子照片的采集标准及规范使用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加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在报考时应按规定要求提交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签到表、职业资格证书等处使用。
二、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
三、照片背景应为淡蓝色或白色,要求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眼睛应正视镜头,眉、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及痣、胎记、疤痕等完整清晰,不被头发遮盖,头发不能侧向一边或大范围倾斜。
四、常戴眼镜的考生可佩戴眼镜,镜框不能挡住眼睛,镜片无反光。
师大教科文友情提示:之外的更多心理咨询相关考试动态,请关注师大教科文频道。在师大教科文,将有更多心理咨询考友与您一起备考。
编辑推荐:
||
我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