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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6年11月心理咨询统一鉴定综合评审答辩考生须知

师大教科文 |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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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师大教科文心理咨询频道为您提供"山西省2016年11月心理咨询统一鉴定综合评审答辩考生须知,师大教科文由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知,山西省公布了2016年11月心理咨询统一鉴定综合评审答辩考生须知

  【摘要】师大教科文心理咨询频道为您提供"山西省2016年11月心理咨询统一鉴定综合评审答辩考生须知”,师大教科文由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知,山西省公布了2016年11月心理咨询统一鉴定综合评审答辩考生须知,请山西省心理咨询考生认真阅读下文,了解心理咨询考生须知。

  最新资讯:

  1、考生须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答辩考场。(师大教科文心理咨询频道为您提供综合评审答辩考生须知)

  2、考生可向考务工作人员咨询本人所在答辩考场及答辩排序情况,并在指定位置候考。

  3、考生在候考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4、考生应于考前设置手机静音或关闭,不得在考场内接打手机,否则视同违纪。

  5、考生在签到处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并签到,进入答辩考场后介绍姓名、准考证号后四位,论文题目,阐述论文概要(不超过5分钟),然后对答辩评委结合论文提出的专业性问题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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