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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7年二级心理咨询综合评审答辩注意事项

师大教科文 |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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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zx_sz { line-height:20px; padding:20px 0; text-align:center; font-weight:bold;} zx_sz a { padding:10px 10px; color: FFF; background-color: FFCC33; font-size:16px; font-weight:bold;

  【摘要】2017年5月心理咨询考试已经结束,那么2017年二级心理咨询综合评审何时开始?师大教科文心理咨询频道为您提供"北京2017年二级心理咨询综合评审答辩注意事项”,供考生参考,全套试题及答案视频解析请关注网站近期上线

  最新资讯:

  各有关考生:

  我中心定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分两批组织心理咨询二级综合评审答辩,请您按照附件的时间安排有序参加答辩。(师大教科文提供北京2017年二级心理咨询综合评审答辩通知)

  注意事项:

  一、答辩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二、请您按照“到场时间”到达答辩现场备考,逾期半小时未到者视为放弃答辩。

  三、本通知中未涉及并且上传论文成功的考生,属于论文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答辩,论文成绩将在统一公布成绩时公布。

  四、到达考场后请保持考场安静,不要影响其他考生答辩。答辩完毕后不要在考场周围逗留。

  五、答辩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学知楼)(师大教科文提供北京2017年二级心理咨询综合评审答辩通知)

  六、答辩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83号(人大西门对面)

  七、乘车路线:地铁10号线苏州街站出口D口南行500米。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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