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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栾川县招聘中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15人公告

栾川县人民政府 |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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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15名。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15名。其中: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8名、幼儿园教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2020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根据(豫人社办〔2020〕33号)文件精神,招聘人数按不低于空编和空岗数量80%的比例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学历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英语相关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试讲环节)。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

5.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此类考生按本人拟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限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6.年龄要求:截止2020年7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后出生),服务栾川县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笔试、试讲、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现场将采取“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报考人员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另外,报考人员在各环节现场须佩戴医用口罩(考生自备),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序参加招聘各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20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表上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同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其中一份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2张;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的,报名时应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就业推荐函内容应显示“本人基本信息、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在校期间所有考试科目成绩是否合格,是否能取得毕业证)。考生应于本次招聘考试面试前提供毕业证,确因疫情影响毕业院校延迟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相关通知或证明,并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另需提供学位证;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教师资格证;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报名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10日-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栾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栾川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栾川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见附件5);

(3)“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栾川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6)和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见附件7);

(6)政府购岗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育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内容采取从现行教材中(见附件8)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20分钟后,讲一节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由评委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试讲成绩。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试讲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中国栾川网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考察和聘用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根据(豫人社〔2017〕75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交体检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考察将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有无违法犯罪)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考察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7天,7天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各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四、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试讲、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栾川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有关要求

1.加分对象、笔试成绩及进入试讲人员名单、领取试讲通知书通知、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中国栾川网发布。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请注意查询。并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对于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中国栾川网(http://www.luanchuan.gov.cn),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各步骤的相关信息、通知、公告、公示等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监督电话:66831543 66820393

栾川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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