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首页  >   教师招聘  >   考试资讯  >   招考公告  >   正文

2020四川青川县考调城区部分学校教师17人公告

青川县人民政府 | 2020-08-15

咨询预约

2020四川青川县考调城区部分学校教师17人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一)四川省青川中学校专业技术岗位,高中教师4名。其中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地理教师1名、高中政治教师1名。

  (二)青川县乔庄初级中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初中教师6名。其中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初中体育教师2名。

  (三)青川县乔庄镇中心小学校(原乔庄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小学教师3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1名、小学数学教师1名、小学体育教师1名。

  (四)青川县乔庄镇第一小学校(原乔庄镇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小学教师4名。其中小学英语教师3名、小学科学教师1名。


  二、考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我县普通中小学校正式在编教师。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报考四川省青川中学校和青川县乔庄初级中学校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学校岗位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四川省青川中学校和青川县乔庄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需具有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所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其他学校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具有3年及以上同类学科的教学工作经历;

  4.教学效果好,近三年在本县同年级同学科中处于中上水平;

  5.在编在岗满5年及以上;

  6.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需服从考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岗位职称聘任安排,不保留原待遇,如考调对象不服从安排,请勿报考;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9.本县乡镇人员报考的,须符合有关服务期限政策规定;

  10.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在新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或其他原因未转正的;

  5.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青川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联系人:王萌;联系电话:0839-7205150。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退);

  (3)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学科教学证明、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及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青川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调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各考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方式如下:

  四川省青川中学校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学校教师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面试均以微格课形式组织进行。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青川县教育局会同考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体检

  青川县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和聘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青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7206543

  青川县教育局0839-7205150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7201356

  青川县教育局0839-7216195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川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4日

我是有底线的

热门问答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