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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长治市屯留区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教育系统)

屯留区人民政府 |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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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缓解我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现状,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和长治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长组通字〔2018〕1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为教育系统引进专业技术岗位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长治市屯留区2020年度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一)。


  二、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主要引进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2018、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6年12月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研究生学历教育改革之前,高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符合相关条件的普通高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本次人才引进相关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不占计划聘用名额,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事业编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所报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报名人员在报名后至聘用前这一期间,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不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1日—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长治市屯留区职业高级中学。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要根据自己专业情况,对照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认真填写《长治市屯留区2020年度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二)。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符合相关条件的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填写具体报名岗位。

  4.资格审查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专业、学历、学位、预准予毕业证明。聘用前必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教师岗位对应教师资格证要求:

  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文件要求,本次对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规定,参加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被聘用的,在被聘用1年试用期内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提供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在试用期满前未提供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在职人员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单位证明。

  (4)近期一寸正面红底证件照4张。

  以上各类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8月。报名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5.信息查询

  报名人员可于公告发布后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unliu.gov.cn)对整个工作环节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经再次审核确认相关材料后,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二)能力测试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参加能力测试。

  1.能力测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2.能力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不满60分的不予引进。测试成绩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4.若2名以上人员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排名的,加试一场测试,按加试测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5.参加能力测试人员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能力测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测试。

  6.测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闱考察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本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以及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拟聘资格。

  本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事业编制后,在聘用岗位的服务年限要达到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四、纪律监督

  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2.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咨询电话:0355-7580568(区委组织部)

  0355-7522155(教育局)

  举报电话:0355-3012380

  本公告由长治市屯留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并向工作人员提供行程卡和健康码,体温正常且行程卡和健康码是绿色,查验《疫情防控和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

  ②报名人员需仔细填写14天内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国家或地区的旅居史或病人接触史及活动轨迹情况,工作人员进行排除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③报名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报名人员前后需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

  ④在报名过程中,若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的,应立即前往区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并及时将结果报告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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