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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南华县教育体育局选调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及部分城区学校教师18人公告

南华县人民政府网 |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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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及部分城区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一)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2名,其中中学化学教研员1名,中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1名)。

  (二)思源实验学校教师(10名,均为小学教师,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

  (三)龙川小学教师(2名,语文教师)。

  (四)北城小学教师(2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

  (五)东城小学教师(2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


  二、选调范围

  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在全县中学在编教师中选调,思源实验学校、龙川小学、北城小学和东城小学教师在乡镇中心学校在编教师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规定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男55周岁以下(196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中小学校从教5年以上。参加工作在乡镇学校现仍在乡镇学校从教的,必须在乡镇学校履职满5年及以上,方具备报名资格条件(从教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4.报名参加教研员选调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参加小学教师选调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选调考试的,须具有报考岗位所属学段的教师资格或从教经历;报名参加小学教师选调考试的,须属乡镇中心学校在编教师并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教研员选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县级以上“教学名师”、“名班主任”或担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兼职教研员”;

  (2)近5年内(2015年7月31日以来)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说课比赛、优质课评选获奖者;

  (3)近3年内所任教科目成绩有一年在全县前30%以内(由县教研师训中心出具证明);

  (4)曾任和现任中学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人员,或有县级教研、师训工作经历的人员(由学校、县教研师训中心出具证明)。

  2.报名参加思源实验学校、龙川小学、北城小学和东城小学教师选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报名参加对应科目选调考试的,近3学年末教学质量监测个人任教科目教学成绩至少有一年位居全县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前30%以内(教学成绩以县教研师训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一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教师持有效证件现场报名,交小一寸近照2张。

  2.报名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获奖证书、兼职教研员聘书、教学成绩证明、中层管理工作证明等报名资格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一名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报考专业须与学历专业或所教学科专业一致。

  4.报考教师必须确保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信息准确,考核加分经核实无误本人确认签字后不允许再次修改补充,如信息填报不准确则取消选调资格。

  5.报考者须签订服从选调单位统筹调剂职称聘任承诺书,根据职称编制情况服从选调单位聘任级别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近5年内(从2015年7月31日至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近5年内年度履职考核有不合格、不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的。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二)资格审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六、选调办法

  (一)开考条件

  选调岗位人数与已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

  (二)计分办法

  按个人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总分80分,考核加分总分20分(教龄加分5分、年度履职考核加分3分、奖励加分12分)。

  1.笔试

  ①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和岗位专业知识

  ②笔试成绩:80分

  ③笔试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④笔试地点:南华民族中学

  2.考核加分

  (1)教龄加分

  为激励广大教师扎根山区教育事业,安心从教,在本次公开选调中实行教龄加分政策。每年教龄加0.2分。教龄统一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不足6个月的当年不计教龄,6个月以上的计为1年。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2)履职考核加分

  2015年以来,履职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年计1分,总得分不超过3分。

  (3)奖励加分

  ①综合奖励加分:参加工作以来,获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计1分,获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计2分,获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计3分,获国家级表彰计4分,同一内容获多次表彰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分。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与受到同级党委、政府表彰计分标准同等计算。

  ②专业奖励加分:工作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说课比赛、优质课评选、教具(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教育教学理论竞赛获奖的,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0.6、0.4、0.2分计分;州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0.8、0.6分计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4、1.2、1分计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2、1.7、1.4分计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的按获同级一等奖计分。专业奖励加分实行累计计分,但总分不超过8分,累计超过8分的以8分计。

  符合奖励加分的,需提交获奖证书(证明)、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刊物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审验。

  (三)选岗

  城区学校本次选调的岗位共有语文教师9个,数学教师7个。报考同一科目岗位的教师采取统一集中的方式报名,报名时不明确到具体学校,考试结束后同一科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如出现成绩并列,按照教龄长、年龄大、学历高(如相同,全日制学校学历高者优先)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

  (四)考察

  各选调岗位选岗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七、公示

  经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与选调单位签订聘任协议。


  九、培训

  选调教研员和教师的培训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师训中心负责,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被选调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改革与发展、学校规章制度、教育科研及教学技能等。


  十、工作纪律

  (一)选调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调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出现不正之风。

  (四)为确保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凡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须按照回避制度回避。


  十一、未尽事宜,由南华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解释。

  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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