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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晋城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2人)

晋城城区人民政府网 |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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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编制内面向社会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至2002年8月期间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8月至2002年8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8月至2002年8月期间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申请医师资格证认定尚未领取证书,现场确认已通过人员,可视为具备相应的医师资格证。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等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者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现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

  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未满的;

  6.晋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

  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

  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妇幼计生服务中心、钟家庄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上庄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眼科医院除外)。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其中全额74名,差额6名、自收自支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www.jccq.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至2020年8月23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填写《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个人简历从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时间写起,本人有过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无缴费的工作经历不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8月23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8月23日18:00至8月25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岗位同专业的名额,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符合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条件的直接纳入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不符合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以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的通信电话畅通)。

  报考钟家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上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眼科医院岗位的报考人数不设开考比例,有人报名即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合格线;其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仍不达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8月2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

  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2020年8月23日到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

  上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

  测试内容为: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

  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为主。

  (2)医疗岗位笔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等为主。

  (3)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内容以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知识为主。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

  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

  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www.jccq.gov.cn)。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主管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学信网的学历验证结果、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等证件材料。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身份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已取得合格证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特岗农技”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内容

  (1)报考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

  测评内容:

  A.初中教师以城区初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B.小学教师以城区小学高段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报考医疗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所报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以及医学相关专业知识。

  (3)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考察对象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再加试一场)。

  (四)体检

  依据总成绩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修订

  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

  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中小学教师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严格落实体温测量、戴口罩、通风消毒、填报健康信息等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6—228656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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