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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暑期江苏阜宁县教育局招聘教师127人通告

阜宁县人民政府 |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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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教师(含41名2016级阜宁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和6名2015级阜宁籍免费男幼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

  《阜宁县教育局2020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附件1);

  《阜宁县教育局2020年暑期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和男幼师招聘的岗位计划》(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其他人员暂未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对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参加应聘。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其他人员暂未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对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参加应聘。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方式:关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阜宁教育服务平台”,登录“阜宁县教师招聘”系统,先注册后报名;或直接登陆网页:http://www.fneduserviceplatform.cn/recruit/user_loginPage.do;也可扫描如下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系统: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2日--8日(每天8:30—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3日--8日;

  (3)陈述申辩:

  2020年8月3日--9日(每天8:3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0年8月3日--9日下午18:00;

  (5)缴费时间:2020年8月3日--9日(截止9日下午6:00);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2日--13日。

  2.报名须知

  应聘人员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只能选择高中、初中、小学、幼教、特教中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上传下列材料: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考生)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人员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每人100元,缴费时要在缴费备注栏注明报考人姓名及报考学科,然后通过支付宝付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8月9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乡村定向师范生、男幼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其它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8月9日9:00-12:00登陆报名系统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5)资格初审和缴费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6)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选岗签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岗位计划调整和递补情况等均在网上报名系统适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笔试

  1.笔试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3.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阜宁县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到考试时书面提交,并在笔试前14天申请“苏康码”,考试当天提供“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由阜宁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该费用在面试时现场收取)。

  3.乡村定向师范生和男幼师不组织面试。

  (四)面试

  1.面试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2.面试采用微型课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学段、各学科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体检、考察分别参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

  2.体检前所有考生应向阜宁县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凡是提供与招聘范围与对象、报考条件不符的人员,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各学科按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考生、定向师范生和男幼师)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人员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如有乡村定向师范生违约,其产生的空余岗位调剂到面向社会招聘的对应学校对应学科,按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六)选岗签约

  针对部分需选岗的岗位,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组织入围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办理签约手续,由阜宁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入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同样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乡村定向师范生的选岗按学段和综合考核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男幼师在乡村定向师范生选岗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和实际选岗签约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阜宁”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均列入事业编制,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先上岗、再考证”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在1年内(含试用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无正当理由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寄送到阜宁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6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个人档案未按时转入者,暂停办理进编和工资初定手续。


  四、其它

  1.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2.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3.选岗后放弃聘用或在阜宁县教育系统服务期未满3年(乡村定向师范生、男幼师按协议执行)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7731809。

  5.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77372030515-87737202(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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