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省梅州市艺术学校招聘教师1人公告
梅州市教育局 | 2020-07-17
咨询预约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详见《2020年广东省梅州市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者技能等条件要求。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未满46周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注意事项
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确认工作,报考人员确认前须在粤省事注册申报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及来粤方式等情况。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报考人员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确认现场。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准确选择符合报考的岗位。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梅州市)》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
(三)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下午17:00止。
(四)联系人:巫老师
联系电话:0753-2132918
(五)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将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的电子文档(必须为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mzyxbgs@163.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电子文档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
2、报考人员收到初审合格邮件通知后,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与网络报名时提交的相同的纸质材料到报名现场确认报名,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格需双面打印,见附件2),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现场确认时间视疫情情况而定,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地点:梅州市艺术学校三楼办公室
(六)领取准考证
报考资格经用人单位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开考条件: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给予开考。
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考生进入考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考生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
试讲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受疫情影响,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试讲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讲。
试讲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试讲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试讲成绩。
四、体检
体检按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index.html)和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三)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四)本公告由梅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梅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5 日
我是有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