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55人的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 202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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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延庆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教师55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生聘用人选由面试成绩确定。根据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岗位,报考中小学教师的按照同学段、同学科进行统一报名、考试;报考幼儿园教师的按照幼儿园教师岗位统一报名、考试,所有参与考试人员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招聘对象
(一)京籍应届毕业生
2020年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具有2020年就业派遣资格,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二)社会人员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在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三年且一直在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三)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规定,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幼儿园教师须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中小学教师须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五)服从区教委分配,服务期不少于8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进行。
报名系统登陆网址:http://yqzp.bjyq.gov.cn:8011/
2.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2020年7月6日上午9:00至7月8日16:00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报名系统填报说明,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报名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初审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区教委将进行网上初审,考生注意随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3)打印准考证
报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或报名系统关于笔试的公告信息,并按照后续相关要求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笔试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包括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与基础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2.考试时间: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登陆“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3比例的,以笔试合格人数为准。
进入面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教师资格条件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照公告要求,须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应届毕业生
(1)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绩单如有不及格科目,不得报考;
(5)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不提交。
2.非应届毕业生
(1)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到证(复印件1份)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面试
面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
(1)试讲。试讲时使用延庆区幼儿园中班全年《幼儿园快乐与发展课程》幼儿用书,考生须结合教材内容将舞蹈、钢琴弹唱、绘画等1项或几项专业技能适当融入试讲过程进行展示。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7分钟。
(2)答辩。由评委针对试讲及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答辩时间为3分钟。
以上两项面试内容须在10分钟内完成。
2.中小学教师面试内容
(1)试讲。报考高中教师使用延庆区高二年级现所用全学年教材,报考初中教师使用延庆区初二年级现所用全学年教材,报考小学教师使用延庆区五年级现所用全学年教材。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现场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答辩。由评委针对试讲及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答辩时间5分钟。
(3)个人才艺展示。现场展示1项才艺特长,如声乐、器乐、表演、舞蹈、绘画、书法等,展示时间5分钟。
以上三项面试内容须在20分钟内完成。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延庆区政府官方网站上查询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含心理测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面试成绩时一并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公示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政审不合格者或公示期间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结束后,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自行申报单位,用人单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未被单位选定的,由区教委进行调剂。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证明资料造假的,一律取消考生资格,已被单位聘用的即时通报并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试用期满仍未取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推迟办理毕业手续的,可根据相关政策适当延长。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联系人:崔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10-69141355。
附件:延庆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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