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648人公告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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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退役军人、报考乡镇职位的人员、面向村两委成员(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和面向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招聘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面向代课老师招聘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是否放宽由招聘机关决定;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两委”成员等定向招聘岗位和边远乡镇的岗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是否放宽由招聘机关决定;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职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职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但在1年内试用期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
(六)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含台港澳地区)、广西或玉林市公开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台湾居民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202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202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吋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须为jpg格式,不大于100K),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202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留存。报考面向代课老师招聘的岗位按所报考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详见附件2、3、4、5)。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取得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
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全、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6月21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玉林市人事考试院的授权,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6月22日17:00。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从网上打印的《202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送到相应的报考单位进行审核,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加分材料送到市直各招聘单位(详细地址见招聘岗位计划表)审核确认;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加分材料送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报考面向代课老师招聘的岗位按所报考岗位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相应加分材料(详见附件2、3、4、5)。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为简化少数民族考生递交加分材料程序,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只需于6月23日前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传真到审核单位进行预审核即可,可不到现场递交加分审核材料(待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时,再提交加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考生送审加分材料时间: 2020年6月15日8:30—6月23日17:30。
(四)缴交考试费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的考生,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享受日期截止至2020年5月份,5月份后不再享受待遇的不能申请减免)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不须在网上缴交考试费,只需在网上填写递交《202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减免考试费申请表》,按如下办法进行减免确认即可:
1.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的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玉林市(含所属县市区)户籍的考生,只须在网上递交减免申请审核表,无须上传佐证材料,由市人事考试院将名单集中送本地民政、扶贫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
2.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的非玉林市籍的考生,除了须在网上递交减免申请审核表外,还须将佐证材料的电子影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玉林市人事考试院邮箱ylksb2018@163.com,同时以邮政快件方式将材料的复印件寄市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邮寄地址:玉林市玉州区香莞路40号玉林市人事考试院收,联系电话:0775-2680828)。电子邮件及邮寄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6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
(2)家庭所在地政府制发的加盖有公章的最新帮扶手册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
(3)户口簿复印件。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6日8:30—6月23日24:00。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19日8:30—7月25日上午10:00。
四、考试
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各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分为五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2.笔试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岗位分别选做相应部分(小类)题目〕,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的发放资料。
3.笔试时间地点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务工作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设在玉林城区。
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4.开考比例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放宽县(市、区)事业单位及定向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具体按如下办法确定:
(1)驻地在县城(城区)的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2(属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可根据当地空编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1:2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2的开考比例。经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1:2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2)为解决乡镇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1,可以开考。
(3)市及县(市、区)定向招聘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1的,可以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可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于6月27日8:30—17:00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资格审核单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可于6月27日8:30—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不开考岗位考生网上改报岗位时间:6月27日8:30—17:00。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0年8月下旬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6.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玉林市人社局根据全市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全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全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面向代课老师招聘的岗位,不设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2020年8月下旬。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中小学教师类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市直中小学教师类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组织实施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市直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审核,报考县(市、区)单位的,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如果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核部门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时未现场递交少数民族加分原件材料的考生,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时,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递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确定面试人选及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前。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上旬前。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中旬前。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安排在9月下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2比例开考笔试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三)照顾加分
1.从1999年起,经本市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桂办发〔2008〕35号文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我市村级组织担任“村官”(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任职满2年(任期计至2020年8月31日)且现仍在岗,考核称职(合格)的加5分(定向招聘该类人员的岗位除外)。
2.上级机关选派到我市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在我市服务满两年(任期计至2020年8月31日)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定向招聘该类人员的岗位除外)。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辖区内驻玉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除外)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不能累加。
(四)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还不能确定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选岗办法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单位与岗位,选岗组织工作由玉林市随军家属工作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2)×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使用实名制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使用非实名编制(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县(市、区)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95773(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十、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温馨提示:网站暂不支持手机端,请用电脑查看公告。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 0775—2684008
市人事考试院 0775—268082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0775—2685893
北 流 市人社局 0775—6399207
容 县人社局 0775—5117909
陆 川 县人社局 0775—7236082
博 白 县人社局 0775—8227091
兴 业 县人社局 0775—3766653
玉 州 区人社局 0775—2825412
福 绵 区人社局 0775—2225101
玉东新区人劳局 0775—2696613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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