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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20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城区学校教师83名实施方案

金沙县人民政府 |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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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城区学校师资紧缺问题,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新建成的民兴街道初级中学、民兴街道中心完全小学及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调教师83名。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二、考调名额及方式

(一)考调名额

全县共考调教师83名,详见《金沙县2020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城区学校紧缺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考调方式

分学段分学科报名,考试后按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考调名额组织选岗。

三、报考条件

(一)金沙县内的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是在编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是在编小学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语文、数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报考英语、体育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是在编初中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音乐、体育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

(四)截至2020年4月15日,在金沙县内任教三年及以上。

(五)1975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截至2020年4月15日,新招聘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

2. 截至2020年4月15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不定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的;

4.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病假累计超过9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旷课)累计超过5天的;

5.根据规定其他不得参加考调的。

四、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选岗、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考调信息于2020年4月10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考调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将通过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人事股(金沙县第二小学校门处)。

4.报名要求:

1)考生自行下载《金沙县2020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城区学校紧缺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实施方案》及《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及分值:笔试(100分)。

2.笔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20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考生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五)公示

分学段、学科根据考调计划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调对象。如某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确定选岗对象。选岗对象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选岗对象,分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如选岗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岗位详见《金沙县2020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城区学校紧缺教师各学校岗位表》 

考试后若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或因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以及在公示中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取消考调资格的,顺延递补。

为严肃公开考调纪律,进入选岗环节后主动放弃的考生,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公开选调考试;考生一但确定选调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返回原工作单位,否则由组织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七)调动审批

拟调人员和学校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动人员须放弃原单位岗位及待遇,重新参加调入单位岗位聘用,服从调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纪律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0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城区学校紧缺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抽调相关人员负责本次考调工作。

七、本实施方案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0857-7252760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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