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招聘教师48人公告
师大教科文 |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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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共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对口,具体见资格条件和招考计划,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3.具有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岗位、部分考生可以是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要求。
4.已经取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人员、被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除名的人员不在本次报考范围。
5. 本次招聘历届生要求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持有笔试、面试合格证书未领证者,视同具备资格),应届生要求录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条件
1.大专学历报考:婺城区生源(不含集体户、下同)、年龄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应届、历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
2.本科学历报考:金华市生源、年龄在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历届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985、211院校、双一流院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报考:浙江省生源,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岗位报考。
4.婺城区公办学校临时聘用人员报考: 2019学年是婺城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临时聘用人员,年龄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5.婺城区民办学校在任教师报考:截止到2020年6月底在婺城区教育局所属民办中小学连续任教满2年、年龄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的人员,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前须征得现任教学校同意。
6.婺城区幼儿园在任教师报考:截止到2020年6月底在婺城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任教满4个学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可以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报考前须征得现任教幼儿园同意。
7..婺城区生源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婺城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本次没有招聘计划的,可按自身特长选择报考岗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0年 4月1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在此期间报名审核未通过人员允许重新选择岗位报名、重新审核。
2.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资料,不如实填报的取消笔试、面试、录用资格。
3.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计划为8人及以上的为2倍)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用于招聘小学语文岗位。
4.报名时收取考务费100元/人,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公务员招聘的办法,先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允许参加笔试。笔试结束之后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能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
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各占总分的50%,计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笔试内容分“教育基础知识” 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均为必答内容,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院(网址:www.zjzs.net)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中职岗位、初中岗位、小学岗位的教育基础知识、学科知识均参照省考试院初中段的考试说明,学前教育岗位参照幼儿园学前教育段考试说明;笔试合格分为50分,低于合格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待定,届时在婺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ch.gov.cn和工作交流的钉钉群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动态。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岗位数为8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不能录用。
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考查应聘者的课堂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若笔试和面试的两项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定,体检不得请假,体检结果以医院结论为准。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签约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进行签约(与教育局签署三方协议),应届生签约采用普通高校统一印制三方协议书,历届生由教育局提供统一协议书。
(七)、选岗、录用
按招聘指标等额提供相应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如有同分,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选岗。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正式录用需在婺城区服务满5年后才能申请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根据下属学校教师缺编情况及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统一安排。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入围者放弃录用等情况,根据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放弃体检的没有递补资格。没有可递补对象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31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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