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襄阳谷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工作人员公告
湖北襄阳市教育局 | 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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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湖北襄阳谷城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2.面向湖北襄阳谷城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招聘。该岗位仅面向湖北襄阳谷城户籍(或生源)的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湖北襄阳谷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湖北襄阳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如:“30周岁及以下”,即指“1990年7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除博士研究生外,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外学历毕业生应当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四)关于报考高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资格证”条件的说明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应聘,若被聘用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gc.lxsk.com/)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7日18∶00。报名窗口于10月27日18: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7日18∶00,资格审查网上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8日12∶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8:30,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5.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2021年度湖北襄阳谷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办理退费时,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准考证,于笔试当天到笔试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7.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等咨询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8.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报名操作指南》(附件2)。
四、笔试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分类设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内容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3)
(二)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13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及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避免错过考试时间或走错考试地点。
4.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五、面试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开始前,湖北襄阳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通过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及总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湖北襄阳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通过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六、开考比例
(一)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分别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开考前,未达到上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二)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加分优惠政策,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服役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加分人员在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进行公示。
(四)加分计算公式
加分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40%=笔试总成绩。
(五)加分人员要求
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1年度湖北襄阳谷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服务协议或合同、各项目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到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登记审核,逾期不申请的,视作放弃加分资格。
(六)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八、面试前资格复审
(一)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由湖北襄阳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替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届时湖北襄阳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通过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通知,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经湖北襄阳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确认备案后,按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2021年度湖北襄阳谷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1.本人的准考证、户口簿(湖北籍或湖北襄阳谷城籍考生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料。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签名的《2021年度湖北襄阳谷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按考生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四)选岗
湖北襄阳谷城县教育局制定选岗办法,根据高级中学、乡镇幼儿园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序,分学段分学科依次进行选岗。具体岗位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学科分布表》(附件5)
十、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湖北襄阳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通过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上报招聘结果,湖北襄阳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有最低服务期限要求的岗位,按最低服务期限签订首次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最低服务期限
高级中学教师岗位及面向湖北襄阳谷城户籍(或生源)招聘的岗位,如被聘用,新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岗位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的协议。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报到时限
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
十二、违纪行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考试考核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四、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3709。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湖北襄阳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四)特别提醒
1.考生在考试报名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在招聘过程中,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有关工作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配合,并及时关注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
5.湖北襄阳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湖北襄阳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4号,办公电话:0710-7249332。
湖北襄阳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咨询热线:400011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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