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临高县中小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教师考试网 - 师大教科文】
教师考试网 - 师大教科文教育 |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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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城区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招聘中小学校教师。
一、海南临高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海南临高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96名,其中,普通教师岗位89名,骨干教师岗位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五官端正,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适应教育教学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5.临高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普通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须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3)报考特殊教育学校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类,具有教师资格证;
(4)年龄30周岁以下(以报名之日起计算)。
2.骨干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及5年以上教学经历;
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得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称号;
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以报名之日起计算)。
符合应聘条件的县外在编在岗教师,需征得原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海南临高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与考试两种方式招聘。应聘普通教师岗位以考试方式进行招聘,应聘骨干教师岗位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招聘相关信息在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待定,以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招聘岗位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者须提交的材料:《临高县2021年中小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zxgk.court.gov.cn/)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业成绩单、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6月毕业的应聘者持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受理通知书、学业成绩单等。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业绩材料评审和笔试环节。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在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机会只有一次。报名系统关闭后,逾期未补齐报名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结束后,各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且应实时关注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意招聘工作动态。
3.招聘考试
(1)笔试(针对普通教师岗位)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考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统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根据同一学科岗位考生合格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2的比例(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同一学科岗位考生合格的笔试成绩比例不足的,按实际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进入面试。
(2)业绩材料评审(针对骨干教师岗位)
业绩材料评审着重考察审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评审组依据骨干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统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根据同一学科岗位应聘人员合格的业绩评审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同一学科岗位应聘人员合格的业绩评审成绩比例不足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说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解读教材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
面试总分100分,统分结果保留两位数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骨干教师岗位:总成绩=业绩评审成绩×40%+面试成绩×6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骨干教师岗位为业绩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业绩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因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空缺的学科,从所缺学科面试合格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5.选岗和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确定入围选岗人员,应聘同一学科岗位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数者,笔试成绩(骨干教师岗位为业绩成绩)高者优先,在选岗过程中,因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空缺的学科,从所缺学科面试合格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选岗工作结束后,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如有放弃聘任资格出现空缺岗位,不再补聘。
五、海南临高县中小学教师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应聘一经聘用,享受临高县正式在编教师待遇,身份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8年固定期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首次聘用,服务期不满8年不允许调动;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辞职、离职和解聘等)的,须按每服务少一年计人民币壹万元缴纳违约金。
六、海南临高县中小学教师招聘经费来源
由县财政局划拨经费给县教育局,用于本次教师招聘工作。
七、海南临高县中小学教师招聘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现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县委、县政府负责,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教师招聘工作。
组长:段 怡(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义坚(金牌管委会主任、县财政局局长)
符乐平(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廖福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谢金才(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副局长)
成 员:王锦盛(县教育局副局长)
曾 强(县委编办副主任)
王文新(县人社局副局长)
林亚创(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事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谢金才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抽调。
八、海南临高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关要求
(一)为了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均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本工作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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