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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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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54个岗位,拟公开招聘教师72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怀柔区定向培养毕业生招聘岗位及面向成熟型教师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本科学历京籍2021年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2021届毕业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京籍、非京籍2021年应届毕业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京籍、非京籍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京籍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委培生),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三)定向培养2021年应届毕业生

列入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属于怀柔区定向培养的2021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四)成熟型教师

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10年以上教学经验成熟型教师,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27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要求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上岗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出台关于教师资格相关政策,将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相同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例如:持有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语文教师,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语文教师)

(五)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六)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七)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星期一)9:00至3月14日(星期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柔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hidaoshu.cn/examinatio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自行注册、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2021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怀柔区教委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并注意短信反馈,资格初审通过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笔试环节有所调整将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原怀柔信息网www.bjhr.gov.cn)、“怀柔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笔试时间将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原怀柔信息网www.bjhr.gov.cn)、“怀柔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报名成功考生须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4.笔试时间安排、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至少提前30分钟入场。

5.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含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主动放弃的,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上交复印件不予退还。

1.填写真实、完整、规范附有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的纸质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复印件1份,须现场出示原件。

集体户口须提交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户籍页复印件,须现场出示原件。

3.填写完整、盖章齐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须现场出示原件。就业推荐表上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函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须现场出示原件,暂未取得可不提交,但须在上岗前取得。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公告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确定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及面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总成绩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怀柔区教委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后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出台相关政策的,可适当延长。

(三)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6-10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视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笔试、面试有可能需要考生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区教委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咨询电话:010-69621035(许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5210284653(陈老师)

附件: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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