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济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系统引进骨干教师60人公告
师大教科文 |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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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编制和实际情况,经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2018年教育系统引进骨干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条件
本次引进在编骨干教师60名,引进条件:
(一)获得应聘学科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质课一等奖荣誉称号之一。优质课应当是通过各级教学研究室评比获得的。
(二)第一学历统招本科及以上。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近5年一直担任应聘学段学科课堂教学工作(2013年9月1日以来)。
(五)报考初级岗位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中级岗位的年龄45周岁一下(1972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内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身份。济南高新区在编教师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济南高新区2018年教育系统引进骨干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高新区网站(http://www.jctp.gov.cn)发布引进公告,公布引进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筛选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9:00-4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4月17日11:00-4月20日16:00
报名网址:济南高新区网站(http://www.jctp.gov.cn)
(三)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已保存报名信息并且尚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4月19日下午16点之前继续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16点停止修改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需按照以下顺序提供材料原件:
①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②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⑤应聘学科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质课一等奖荣誉称号证书原件;
⑥近五年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学校、教育局盖章);
⑦《济南高新区2018年教育系统引进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通过济南高新区网站下载,http://www.jctp.gov.cn)。
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年限,以2018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四)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五)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六)简历筛选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照获奖荣誉级别等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简历筛选,并按照不超过引进岗位计划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被确定为考试人员的,社会事业局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考试人员参加考试环节注意事项。
通过简历筛选未被确定为考试人员的不再通知。
(七)打印面试准考证
通过简历筛确定为考试人员的,于5月2日9:00—5月3日17:00,到指定的网站打印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阶段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时间:时间初定2018年5月4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并经济南高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教育部门审核后,结果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布。
(二)笔试(满分100分)
1.确定笔试人选:按照不超1:6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人选。笔试人选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
2. 笔试科目: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务、教学案例分析、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5月12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1.确定综合测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选。综合测试人选面试笔试成绩之和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2.资格复审
综合测试人选在济南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综合测试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间、地点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的,或未按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因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或综合测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空缺,按面试、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如递补人员也放弃综合测试资格,则不再进行递补。
综合测试人选在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供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查:
①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应聘学科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质课一等奖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近五年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学校、教育局盖章);
⑦《济南高新区2018年教育系统引进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通过济南高新区网站下载,http://www.jctp.gov.cn)。
综合测试人选按照所报考的岗位名称,现场分别提交上述材料,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复查。复查合格后,将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一级教师资格证、荣誉称号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诚信承诺书》原件留存备查。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时间初定5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告。进入综合测试人选携带综合测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成绩设定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再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综合测试采用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堂教学、掌握课程内容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每组综合测试考场考官不少于5人,按照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公布综合测试成绩。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综合测试,并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高新区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社会事业局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需要复检的按照医院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社会事业局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核后,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对拟聘用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社会事业局提出聘用意见,经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同意后,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531-58839666或58839676
监督电话: 0531-88871583。
原标题:济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8年教育系统引进骨干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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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引进骨干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济南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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