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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温州泰顺县教育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提前教师招聘35名公告

泰顺县教育局 |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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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更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6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师范院校提前公开招聘全日制2021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初中教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高中(中职)教育(语文、数学、英语、地理、日语)、中职教育(茶学专业、建筑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等岗位学科教师35名,具体详见《泰顺县面向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其中学前教育岗位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能够按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相应的学位、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初中、高中教育岗位招聘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可以放宽为相近或相关,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专业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资格条件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及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专业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应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在各专业前50%——即学子英才名册中的师范类人选);

4.2021年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应届“精英班”(如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2021年“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7.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含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8.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

(四)有关说明

1.生源地、户籍地不限(不含学前教育岗位)。报名学前教育岗位招聘的须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户口以2020年10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3.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招聘现场报名当天。

4.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的,须提供高校入学时分数和分数线的相关证明(由高校出具)。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

1.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在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举办专场招聘会(面向全国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

2.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场馆举办专场招聘会。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承办院校具体安排场地。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地点,携带《泰顺县面向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大学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到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和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专业考核等。

四、面试及专业考核

考核分面试、专业考核两个环节。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面试时间为每人5至10分钟。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表现分别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进入专业考核资格。面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核成绩,作为相应招聘岗位择优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规定的面试时间提前20分钟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到指定面试点接受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招聘会现场另行通知。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考核成绩合格分为70分,专业考核成绩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五、聘用

泰顺县教育局根据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专业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聘用。泰顺县教育局与拟聘用对象及时签订聘用意向书,如遇拟聘用对象放弃签订聘用意向书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按上述规定予以递补。已签订聘用意向书的拟聘用对象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泰顺县教育局提交相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通知规定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环节存在结果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得聘用,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均合格者,进入拟聘用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公办学校教师手续,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在泰顺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报名、面试、专业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顺县教育局政工科,0577-67594635。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电话:0577-67583635。

泰顺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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