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贵阳贵安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引进高层次教师招聘20名公告
贵安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引进聘用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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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和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突出急需紧缺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引进人才教师20人,具体引进职位及有关条件详见《贵安新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引进高层次人才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工作条件及要求
(一)引进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职称学科、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引才学科相符);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的人员(详见职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校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教师。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4.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2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委培生、定向生、订单生等);截止2020年9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在网上进行聘用公示的2020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新聘用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引进条件、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0.2016年以来参加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的;
11.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进程序
引才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在“贵安新区网(http://www.gaxq.gov.cn/)”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引进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20年9月25日—26日(上午9:00-下午17:00)
地点:贵阳市实验小学贵安新区分校(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多彩贵州酒店对面)
(三)报名、资格审查要求及所需资料
1.《贵安新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应聘者自行下载录入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但须具有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见附件1),1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个人承诺书原件(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教师资格阶段性措施的考生填写);
9.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所填报名信息不真实、错漏,影响其聘用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行为。
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是否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由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若引才计划数减少,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若引才计划取消,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9:00至14:00,逾期视为考生放弃改报。若有岗位调整,报名结束后将在“贵安新区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试教
试教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教学技能和仪态气质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试教成绩出现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领取准考证、试教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贵安新区网(http://www.gaxq.gov.cn/)”。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社会事务协调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医院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加盖公章或医院体检部门专用章。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社会事务协调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考察等程序执行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一)公示。以上各环节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确定的拟引进人才,在贵安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会事务协调局按程序报批后,办理引进聘用手续。
(三)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贵安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新任教师原则上实行试用期一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不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岗位聘用按现有空岗进行平等竞争。
八、工作纪律
(一)严格工作纪律。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工作原则、引才流程、相关要求等,在规定时间有序开展引进人才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做好疫情防控。本次人才引进严格执行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人才引进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本简章由社会事务协调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引进聘用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8900660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
监督电话:0851—88900120 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
贵安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引进聘用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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