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岳阳市岳阳县教师招聘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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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省岳阳县招聘教师200人,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8日
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2018年岳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2月3日至2000年2月3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资格条件: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且笔试合格的,凭笔试合格证报名)。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具体岗位及数量附后,详情请查询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岳阳县人民政府网。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岳阳县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乡镇岗位。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供学信网上查询。2018年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4、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
5、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填写《报名登记表》,按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缴纳报名费125元。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一)开考比例
1、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
2、偏远乡镇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用一张综合试卷,内容包括:教育理论10分,初中语文、数学各40分,英语10分,共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8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8年2月10日在原报名地点领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对象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岳阳县人民政府网)。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乡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普通话证分数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选择单位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集中选择招聘学校。选择招聘学校时,同一招聘岗位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管理
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按湘组发[2015]26号文件规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三年)的不得流动调配。凡新招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到岗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高。县纪委、监察委员会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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